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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
2015-08-05 10:17  

工作程序及要求

工作时间

负责人

1. 学院根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拟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上传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通知公告栏;教师在“系统”上填报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登记表》,系(教研室)负责人审核,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第七学期

11月下旬)

系(教研室)负责人、教学院长

2. 通过“系统”公布选题、指导教师等信息;学生在“系统”上选题

第七学期

12月)

学院教务办人员、系(教研室)负责人

3. 教师动员:指导教师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动员;公布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及相关管理规定等;指导毕业设计教师在“系统”上填报任务书,系(教研室)和学院审核后,向学生下达任务书  ;指导毕业论文教师口头向学生下达任务

第七学期末(1月)

教学院长、系(教研室)负责人

4. 学生动员:学院对学生进行思想动员,在“系统”上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具体要求及评分标准等有关管理规定

第七学期末或第八学期第1

教学院长、系(教研室)负责人

5. 做毕业论文的学生在“系统”上填报《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审阅

第八学期第1—2

指导教师

6.前期检查:学院组织前期检查自查工作,在“系统”上填报《广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阶段检查表》(前期)、选题分析和工作总结,教务处随机抽查

第八学期第3-4

教学院长

7. 中期检查:各学院组织检查,在“系统”上填报《广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阶段检查表》(中期),教务处随机抽查

毕业论文(设计)规定时间的中段时间

学院教务办人员、教学院长

8.学院制定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 上传“系统”的通知公告栏公布

指导教师评阅前

学院教务办人员

9.指导教师评阅:学生上传毕业论文(设计)定稿,指导教师在“系统”上撰写评语、评定成绩,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十天

指导教师、系所室负责人、教学院长

10.检测:学院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和认定工作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七天

学院教务办人员、教学院长

11.评阅教师评阅:学院组织教师(或外聘专家)评阅论文,评阅教师在“系统”上撰写评语、评定成绩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五天

系所室负责人、教学院长

12. 答辩:学院在“系统”上填报答辩安排表,成立专业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上报教务处;教务处抽取集中答辩的学生名单、学院组织集中答辩和全面答辩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两天

指导教师、系(教研室)负责人、学院教务办人员、教学院长

13.成绩变更: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组组长变更成绩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两天内

教师、教学院长

14.学院通过“系统”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创新奖名单

答辩结束后三天内

学院教务办人员、教学院长

15. 后期检查:各学院组织检查,在“系统”上填报《广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阶段检查表》(后期)

答辩工作完成后一周内

学院教务办人员、教学院长

16. 毕业论文(设计)创新奖评审

第八学期第17

教务处

17. 总结:各学院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上传“系统”的通知公告栏

放假前

系(教研室)负责人、教学院长和教务办人员

18.全校毕业论文(设计)评估

9-10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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