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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学两个专业通过专业认证(评估)
2021-06-30 15:31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和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分别函告我校《关于广州大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认证)结论的通知》《关于广州大学建筑学专业工程本科(五年制)和硕士研究生教育评估结论的通知》,决定通过我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认证),合格有效期为6年,自20215月起至2027年5月止;决定通过我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评估,合格有效期4年,自20205月起至20245月止;硕士合格有效期为2020年5月起有条件6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委派的专家考查组于5月5日-8日对我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的办学情况进行了实地考查;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委派的专家组于5月12日-14日对我校建筑学专业工程本科(五年制)和硕士研究生教育进行现场视察。

两个专家考查组分别按照全国高等学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和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程序和方法要求开展工作。专家们听取了校院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并进行了询证交流。在校期间,重点进行了专业办学情况的考查,包括组织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座谈,进行专业教学课堂听课,参观公共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查阅了教学文档和作业、考卷,评阅了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学习成果。

依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和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标准,我校土木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将以此次专业认证(评估)为新起点,面向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和社会行业需求,继续做好专业建设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创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争取把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和建筑学专业办出品牌、办出特色,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输送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学校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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