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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2021-06-01 15:20  

 

教学单位、各位同学:

学生对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网上评价(以下简称“学生网上评教”)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学生评教结果是学校加强教学管理、教师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动员全体学生积极参与,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做好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网上评教前期准备

(一)教师上课信息的核对

1.各学院教务员登陆广州大学信息门户,进入教务系统,导出本学院开课教师的上课信息,包括姓名、课程名称、教学班组成、课程类别等信息,公布给任课教师核查、反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参评课程按理论学时、实验学时进行分类,理论学时对应理论课评价指标,实验学时对应实验课评价指标;实践学时(指非集中性实践课)如需要参与网上评教,教师和学院需反馈给教务处设置评价模板,否则将无法评教。

3.教师核对上课信息时若发现以下情况:有多位教师共同承担授课的教学班但本人授课不超过6学时;帮其他教师代课且学时不超过6学时;理论带实验(包括理论带实践)的课程由本人独立承担,但实验(实践)学时不超过6学时,可申请屏蔽。请及时将情况报给教务员处理,逾期不反馈则按系统默认情况执行。

4.各学院教务员通知各班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核对本学期自己修读的课程信息是否正确,若发现教师独立授课不超过6学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冲掉的学时按教师正常授课学时计算)或其他有疑问情况,请反馈给学院核实处理。

5.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课程信息核对工作,防止误评、漏评等情况的发生,提高学生评教的准确性。课程信息核对准确率将纳入院(系)本科教学工作状态年度评估。

(二)统计不参评课程并进行设置

不参评课程主要指自第16周起及以后才开课的课程;专业见习、教育实习、毕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集中性实践教学;教师独自授课时数不超过6学时的课程;重修课程和全校性的《形势与政策》、《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等;教学班分成小组由不同教师授课的课程,如《大学物理实验II》等。

各学院对符合不参评条件的课程进行汇总,并在系统中进行不参评状态设置。

(三)统计不参评学生并进行设置

1.系统默认有选课任务的学生均需参加网上评教(学生的重修课程代码若与第一次修读一致,教务处已统一设置为不参评;若不一致则需报给教务办设置不参评)。

2.部分特殊学生的某些具体课程(如港澳生的马列课)不需参加评教的情况,请统计不需参评学生并在系统中进行不参评限制处理。

3.系统已对学籍异动学生(访学、留级、退学、参军、支教等)进行了调整,各学院可在学生评教接近尾声时,通过未参评学生名单核实原因后,再对符合不参评条件的学生进行屏蔽处理。

核对上课信息、屏蔽不参评课程及不参评学生的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请各学院务必在学生评教正式开始前完成。

二、学生网上评教的组织

(一)对各学院的相关要求

1.各学院应成立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宣传动员、过程监控等组织工作。

2.学生评教关注度高、影响面广、敏感度高,各学学院教务部门与学工部门应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网上评教工作。辅导员、班主任应在评教前组织学生召开评教宣传动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广州大学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2、附件3),使学生正确理解网上评教的意义,准确理解评价指标的内涵,引导学生严肃、客观、公正进行评分。

3.各学院要安排专人组织各班学生按要求进行网上评教,及时汇总评教过程中的问题,并与教务处质量管理科沟通处理;评教开始后,各学院教务员应通过教务系统实时关注学生评教进度,导出未完成网上评教任务的学生名单,督促学生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对所有任课教师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对学生的相关要求

1.评教是保障自己进一步受到良好教育的重要渠道之一,学生应认真对待,严禁敷衍应付。

2.学生不用担心对任课教师的评价会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学校在制度和流程上已有周全的考虑,教师及学院只能在下学期初才能查询上一学期学生评价总体平均分,任何情况下都无法查询到评价者的个人信息及具体评分。

3.学生评教过程中如发现自己的课程或教师信息有误,请及时向学院教务办反映或通过信息员反馈到教务处,并暂停评价,待错误信息更正后再进行评价。

4.学生须对所修读全部课程完成评价,并对每门课程撰写不少于20字的评语后方可提交。提交后的评价结果将不能修改。

5.根据《广州大学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规定,未完成评教任务的学生将被限制选课和成绩查询;学生完成评教后,选课系统和成绩查询自动开放权限。

三、学生网上评教

1.评价时间:自2021年6月15日9点—2021年7月6日(第16周周二至第19周周二)16:00。请在第一轮选课前完成评价,以免影响选课。

2.评价对象

除以下五类课程不参与网上评教外,本学期开设的其他所有本科教学课程均需参与评教。

不参与网上评教课程主要包括:

1自第16周起及以后才开课的课程;

2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如专业见习、教育实习、教育见习、毕业实习、课程设计、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

3教师独自授课时数不超过6学时的课程(因节假日冲掉的课程算正常授课课时);

4学生的重修课程和全校性的《形势与政策》、《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等

5教学班分成小组由不同教师授课的课程,如《大学物理实验II》等。

3.网上评教程序

学生登录网址https://cas.gzhu.edu.cn/cas_server/login,输入学号和密码,进入广州大学信息门户,点击“教务系统”→“学生评价”→“阅读”,即出现本学期需要评价的课程名称及授课教师姓名一览表,点击教师姓名或课程即可进行评价,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指南》(附件4)。

若学生登录“信息门户”出现密码有误,且无法通过系统找回密码的状况,请直接拨打服务电话:39366372咨询,并将学号、姓名、所在学院、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告知客服人员帮助处理。

四、相关说明

1.关于学生网评分数统计规则。应学院和老师们的强烈要求,经研究,自本学期起,恢复传统规则,即系统核算评分时自动先屏蔽10%的最高分和10%最低分,无需任课教师提供20%以内其认为不适宜参加评教的学生名单。

2.为确保评教的准确性,在评教期间,原则上教务系统中的数据不得异动。

3.学生评教结果及相关数据会作为各类教学评奖评优、教师职称晋升等的重要参考指标,请各学院务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39366140)

 

附件:

1.学生网上评教前期准备工作操作方法

2.广州大学理论课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

3.广州大学实验课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

4.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1年61日

 

附件【附件1-4.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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