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2023年12月8日“广州大学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学校领导将带队对各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调研。具体安排如下:
一、调研内容与方式
调研内容为听取各学院按照学校评建〔2023〕2号、学校评建〔2023〕4号、学校评建〔2023〕5号通知要求开展评建工作的情况,以及学院自评整改成效的汇报。
调研采取分组座谈方式进行。各参与学院到召集学院会议室参与调研座谈,每个学院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每个组的汇报顺序为先由召集学院汇报,然后按照安排表(见表1)中的顺序依次汇报。
二、参与调研人员
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主要负责人,调研学院院长、书记、主管教学和评估的副院长、教务办主任。
三、调研时间与分组安排
调研时间与分组的具体安排见下表1。
表1 学院调研工作安排
日期 |
组别 |
召集学院 |
参与学院 |
地点 |
1月2日 (周二) 9:00-12:00 |
第1组 |
化学化工 学院 |
1.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3.计算机科学与网络工程学院 4.经济与统计学院 |
行政西前座309 |
1月3日 (周三) 14:00-16:30 |
第2组 |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 |
1.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生命科学学院 3.地理科学与遥感学院 4.体育学院 |
行政西前座210 |
1月5日 (周五) 14:00-16:30 |
第3组 |
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 |
1.土木工程学院 2.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3.网络与安全学院 |
电子信息楼613 |
1月8日 (周一) 9:00-12:00 |
第4组 |
法学院 |
1.管理学院 2.人文学院 3.马克思主义学院 4.外国语学院 |
行政东前座201 |
1月9日 (周二) 9:00-12:00 |
第5组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1.公共管理学院 2.教育学院 3.美术与设计学院 4.音乐舞蹈学院 |
文逸楼608B |
广州大学审核评估与建设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