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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通知
关于做好符合2023年高考录取优惠政策新生的任选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23-11-09 11:29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我校“2023级高考成绩优秀且第一学期学业成绩优异学生免试任选转专业”优惠政策,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试任选转专业条件

高考成绩排位位于生源省被录取学生50%且第一学期学业成绩排位在本专业排名10%的学生,可在首选物理(理科)或历史(文科)对应的所有专业组中免试任选转专业,按分省分类计算排位。高考优惠性转专业不适用于教师公费定向专项、部分地区地方专项、中外合作项目和艺术体育类等专业。

二、工作安排

1.2023年11月10日前,公布“高考成绩排位所在省份录取考生中前50%”的学生信息(具体查看附件1)。

2.2024年1月24日前,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公布符合免试任选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有转专业意向的同学可于2024年1月25日晚19:30-20:00参加在线会议,了解转专业注意事项等,腾讯会议号:168-752-842

3.符合条件且有转专业意愿的同学,请于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28日23:59:59,在教务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资格,不再受理

4.2024年2月10日前,教务处与招生就业处审议名单,根据接收学院最大承接量确定录取名单,将转专业名单在教务处网页公告(网址:http://jwc.gzhu.edu.cn/),并由学籍科完成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变更。

三、其它说明

1.按《广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在校期间每生只能办理一次转专业。在免试转专业申请前,学生已经转专业成功,则不可再申请免试任选转专业,即使申请也视为无效

2.高考成绩排名前50%学生数据,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提供,如有疑问,请联系:潘老师,020-39366232。

3.学业成绩排名计算规则。以加权成绩进行排名,计算公式为:

,加权成绩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课程成绩以2024年1月24日教务系统记录的最高成绩为准

4.专业前10%指2023年专业录取总人数的前10%,结果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

5.符合免试任选转专业的学生自愿提交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申请视为学生主动放弃申请资格。

6.学校将尽量按学生申请的第一志愿专业安排转入专业,但在超出接收学院办学最大接收承载量的情况下,将依据学业成绩排名先后,安排至第二志愿专业或第三志愿专业。

7.学校将在春季学期开学报到时办理转专业手续,学生须主动与转入学院教务办沟通专业培养方案、选课或改选课程等教学事宜。


附件:1.关于公布2023年高考录取符合新生转专业优惠政策的通知(招生就业工作处)

2.广州大学2023级非体艺类专业高考科类要求统计表

3.广州大学2023年高考录取优惠政策新生任选转专业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23年11月9日


附件【附件1-3.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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