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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3-04-03 15:41  

各学院:

为促进学科专业间交叉融合和复合交叉型人才的培养,根据《广州大学微专业和辅修专业(学位)管理办法》(广大〔2022〕67号)(附件2)及《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微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2022〕24号),经专业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确定 2023 年首批开设《数字法学》等 8 个微专业。为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简介

1. 微专业是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以培养跨学科交叉融合的新型人才为目标,突破传统学科专业限制,围绕某个特定学术研究和应用领域、产业发展需求,开发和提炼开设的系列核心课程。

2. 微专业教育是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交叉复合型人才的新要求,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的资源优势,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效拓展学生的学术视野和眼界,丰富知识储备、满足其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提升其社会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

3. 微转业是非学历教育,不授予学位。学生完成微专业课程学习并达到要求后,由学校颁发微专业修读证书。

二、招生对象

2022级在校本科生。其他要求详见各微专业招生简章(附件3)。一位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一个微专业。

三、修读条件

1.主修专业的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 2.5 及以上。

2.无处分记录。

四、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1.4月6日-20日,学生网上报名(详见附件4)。

2.4月20—28日,微专业开设学院网上审核学生修读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选拔考试或面试(具体另行通知),确定拟录取名单。

3. 5月5日-12日,教务处审批,确定录取名单,并在教务处网站(http://jwc.gzhu.edu.cn/)教务通知栏目上公布。

  五、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1.微专业学费参照《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标准执行。学生按学期缴纳学费,100元/学分。学生因各项原因终止或自愿放弃微专业修读,学费不予退回。    

2. 微专业录取名单仅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不另发放书面录取通知书。

附件:

1. 2023年微专业招生计划表

2.《广州大学微专业和辅修专业(学位)管理办法》(广大[2022]67号)

3.2023年微专业招生简章及人才培养方案

4.2023年微专业报名操作指南

5.2023年微专业录取名册

6.学院辅修、微专业操作手册

 

 

                广州大学教务处

      2023年4月3日


附件【附件5.广州大学2023年微专业录取名册.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学生辅微专业报名操作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6.学院辅修、微专业操作手册.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2023年微专业招生计划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23年招生微专业招生简章及人才培养方案.rar已下载
附件【附件2.广大[2022]67号(广州大学关于印发《广州大学微专业和辅修专业(学位)管理办法》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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