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生对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网上评价(以下简称“学生网上评教”)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学生评教结果是学校加强教学管理、教师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动员全体学生积极参与,按要求在截止时间内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做好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网上评教时间
2019年12月9日9:00—12月27日16:00(第16周周一至第18周周五)。
二、评价对象
除以下五类课程不参与网上评教外,本学期开设的其他所有本科教学课程均需参与评教。
不参与网上评教课程:
1.自第16周及以后才开课的课程;
2.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如专业见习、教育实习、教育见习、毕业实习、课程设计、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
3.学时数太少或由多位教师轮流授课,每位教师授课时数不超过6学时的课程,如多位教师轮流授课的《专业导论》等;
4.重修学生的重修课程和全校性的《形势与政策》、《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
5.教学班分成小组由不同教师授课的课程,如《大学物理实验II》、《钢琴》、《器乐》、《声乐》等。
三、网上评教程序
1.电脑版评教
学生登录网址https://cas.gzhu.edu.cn/cas_server/login,输入学号和密码(2019级学生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进入广州大学信息门户,点击“教务系统”→“学生评价” →“阅读”,即出现本学期需要评价的课程名称及授课教师姓名一览表,点击教师姓名或课程即可进行评价,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指南》(附件1)。
2.微信版评教
关注广州大学企业微信号,通过验证后,进入“教务系统”下的“学生评价”界面,即可对自己所修读课程进行评教。
四、工作要求
1.对各学院的相关要求
(1)各学院应成立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宣传动员、过程监控等组织工作。
(2)学生评教关注度高、影响面广、敏感度高,各学学院教务部门与学工部门应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网上评教工作。辅导员、班主任应在评教前组织学生召开评教宣传动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附件2、附件3、附件4),使学生正确理解网上评教的意义,准确理解评价指标的内涵,引导学生严肃、客观、公正进行评分。
(4)各学院要安排专人组织各班学生按要求进行网上评教,及时汇总评教过程中的问题,并与教务处质量管理科沟通处理;评教开始后,各学院教务员应通过教务系统实时关注学生评教进度,导出未完成网上评教任务的学生名单,督促学生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对所有任课教师客观、公正的评价。
2.对学生的相关要求
(1)评教是保障自己进一步受到良好教育的重要渠道之一,学生应认真对待,严禁敷衍应付。
(2)学生不用担心对任课教师的评价会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学校在制度和流程上已有周全的考虑,教师及学院只能在下学期初才能查询上一学期学生评价总体平均分,任何情况下都无法查询到评价者的个人信息及具体评分。
(3)学生评教过程中如发现自己的课程或教师信息有误,请及时向学院教务办反映或通过信息员反馈到教务处,并暂停评价,待错误信息更正后再进行评价。
请注意,第16周及之后开设的课程、集中性实践课(包括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重修课程、教师授课学时不超过6学时的课程、教学班分成不同小组由不同教师授课课程等不参与评教,没有出现在评教界面属于正常现象。
(4)学生须对所修读全部课程完成评价,并对每门课程撰写不少于20字的评语后方可提交。提交后的评价结果将不能修改。
(5)根据《广州大学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规定,未完成评教任务的学生将被限制选课;学生完成评教后,选课系统自动开放选课权限。
五、其他说明
1.若学生登录“信息门户”出现密码有误,且无法通过系统找回密码的状况,可将学号、姓名、所在学院、身份证号、邮箱、联系方式等信息发送至邮箱service@gzhu.edu.cn,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在24小时内回复,或拨打服务电话39366372、39366373咨询。
2.为确保评教的准确性,在评教期间,原则上教务系统中的数据不得异动。
(联系人:刘老师,39366140)
附件:
1.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指南
2.广州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2017版)
3.广州大学实验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2017版)
4.致同学们的一封公开信
教务处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