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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通知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18-05-23 15:58   审核人:

各学院:

根据《广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广大〔2017〕201号)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没有转过专业学生;

2、非休学、保留学籍、应予退学等学籍状况的学生;

3、非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申请转到普通类统招专业的学生;

二、基本原则

1、转专业必须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2、转入学院举行公开公正的考核后,按照考核综合成绩高低,择优录取。各转入学院应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进行公开公正的考试或考核,按照学院公布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须按照考核综合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三、转专业时间安排

1、学校公布的招收计划和各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

教务处在网站http://jwc.gzhu.edu.cn/上公布各专业招收转专业计划及各学院转专业的实施方案。

2、学生报名

申请转专业学生填写《广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向转出学院申请,转出学院审核加具意见并备案后,由学生在6月8日下午16:00前将申请表送交至申请转入学院教务办。

各转入学院根据转专业报名条件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于6月11下午16:00前公布报名数据审核结果及考核时间、地点等安排。

3、学院考核及成绩公示

各学院按照转专业实施方案时间安排组织学生的考核,于6月29日下午16:00前将考核结果及经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的拟录取学生数据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科。

4、拟录取名单公示

7月份,教务处对拟转专业学生材料进行复核,公示拟转专业学生数据。

5、审定、名单公布及学籍变更

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转专业录取名单,并公布准予转专业学生名单。教务处学籍科根据文件完成转专业学生学籍变更。

四、注意事项

转专业工作是学校本科教学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有关要求执行。原则上,考核过程须做到可追溯、可倒查,对每位申请学生在各项考核项目(如笔试、面试)的表现和得分,须有明确的书面、视频记录,记录材料及其他材料均须存档备查。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拟接收人数汇总表

附件2: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汇总

附件3:广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4:广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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