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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通知
关于开展广州大学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17-10-17 19:02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定于第8周至第10周,采取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形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运行情况常规检查。包括:本学期开学以来课程开设是否与人才培养方案相符;教学进度是否按原计划进行;教学设备是否正常;任课教师备课是否认真;教学辅导是否到位等。

2.教学档案建设情况专项检查。针对校内评估所发现的问题,对教学档案进行专项自查与整改,为迎评做好准备。

二、检查要求

(一)教学运行情况常规检查要求

1.学院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前一阶段学生学习、学生出勤、教学条件、教学管理等情况;尤其是2017级新生座谈会,了解他们学习适应情况,发现问题给予及时指导。

2.召开教师座谈会、专题研讨会。了解学院本学期学生学风情况、教师教学情况、课程改革动态、教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合理化建议等。

3.召开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与对口学院的院、系领导座谈会。学院应向督导委员介绍本单位教学基本情况,督导委员向学院反馈开学以来教学督导委员听课信息。座谈会参加人员为系(教研室)主任以上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学校教学督导委员等。督导委员以小组为单位,由各学院自行与督导委员联系,确定会议的时间和地点。督导委员会分组名单详见附件1。

(二)教学档案建设情况专项检查要求

1.学院组织自查(第8-9周)。建立完善的学院教学档案材料目录,按要求对教学档案材料归类整理,要求详见附件2、附件3;

2.学校组织抽查(第10周)。学校组织专人对学院教学档案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3.学校公布、反馈抽查结果。

三、工作流程

1.制定并报送工作计划。各学院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①领导小组成员;②检查内容与时间安排,要求按照检查内容逐项列明检查方式、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于10月23日(第8周周一)前将工作计划(电子版)通过OA报送。

2.开展教学运行情况和教学档案建设情况自检自查(第8-10周)。

3.提交检查情况总结。各学院对本次期中教学检查进行总结,并于11月13日(第11周周一)前将总结材料(电子版)通过OA报送。

4.建立教学检查工作的专门档案,及时将期中教学检查材料归档。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期中教学检查,使期中教学检查真正起到发现先进典型、查找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教风和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39366140)

附件:

1.广州大学第十届教学督导委员会分组一览表

2.广州大学    学院教学档案材料目录(参考)

3.广州大学教学档案建设自查与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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