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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通知
关于进行2006届毕业论文(设计)前期工作检查的通知
2006-08-11 00:00   审核人:

教字[2006]5号

关于进行2006届毕业论文(设计)前期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教育部已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加大对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考察力度,并将其列为确定评估结论的关键指标。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文)的精神,做好我校200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学校将进行2006届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期工作检查。各学院要按照《关于加强我校200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教字[2005]19号文)和《广州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阶段检查表(试行)》(前期)的要求,选派具有丰富经验的教师承担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把好选题审题关,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与水平。为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前期检查工作,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

二、检查重点

1、选题、审题;

2、指导教师资格。

三、时间安排

1、学院自查:3月7日—3月16日

2、学校抽查:3月21日—3月24日

四、检查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广州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阶段检查表(试行)》(前期)的要求,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前期检查工作。

2、各学院于2006年3月17日(周五)前把学院2006届毕业论文(设计)前期工作检查总结、《广州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阶段检查表(试行)》(前期)、2006届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情况统计表、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基本要求及成绩评定标准等四份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不予受理。[地理学院、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和音乐舞蹈学院已上交2006届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情况统计表]

3、学校抽查时,请学院做好检查的准备工作。学校抽查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39366121

联 系 人:施小平

教务处

二○○六年三月六日

发送:各学院

广州大学教务处综合办公室2006年3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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