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06]5号
关于进行2006届毕业论文(设计)前期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教育部已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加大对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考察力度,并将其列为确定评估结论的关键指标。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文)的精神,做好我校200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学校将进行2006届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期工作检查。各学院要按照《关于加强我校200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教字[2005]19号文)和《广州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阶段检查表(试行)》(前期)的要求,选派具有丰富经验的教师承担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把好选题审题关,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与水平。为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前期检查工作,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
二、检查重点
1、选题、审题;
2、指导教师资格。
三、时间安排
1、学院自查:3月7日—3月16日
2、学校抽查:3月21日—3月24日
四、检查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广州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阶段检查表(试行)》(前期)的要求,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前期检查工作。
2、各学院于2006年3月17日(周五)前把学院2006届毕业论文(设计)前期工作检查总结、《广州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阶段检查表(试行)》(前期)、2006届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情况统计表、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基本要求及成绩评定标准等四份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不予受理。[地理学院、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和音乐舞蹈学院已上交2006届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情况统计表]
3、学校抽查时,请学院做好检查的准备工作。学校抽查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39366121
联 系 人:施小平
教务处
二○○六年三月六日
发送:各学院
广州大学教务处综合办公室2006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