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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通知
关于修订2006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2006-08-11 00:00   审核人:

各学院: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验教学改革以及学校今年迎接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对2006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局部修订。现将本次修订要求通知如下:

1、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调整,由教务处根据《意见》的要求和校长办公会议确定的方案统一进行修改(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2、需要将实验课程体系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具体名单见附件2),在确保科学性、可操作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可根据教务处组织论证通过的、实验课程改革方案对培养方案进行修订。

3、其它专业的培养方案原则上维持不变,继续执行05年方案,个别课程的调整可通过培养方案的日常调整解决。确实需要进行较大调整的专业由学院于4月12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并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才可进行修改。未经批准而自行进行修订的专业培养方案,将不予印刷和执行。

4、要求进行调整的培养方案应认真组织修订工作,组织教研室(系)进行充分的研究和论证,并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和主管教学院长批准。教务处不再组织专家审核和进行校对。凡培养方案未经充分论证和认真审定,在执行后发现重大漏洞和原则性错误,需要进行大面积调整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5、为提高工作效率,教务处将统一提供2006年培养方案的样稿,请各专业直接在样稿上用红笔修改,修改后将样稿交还教务处,然后由教务处统一完成文字录入工作。需要在电子表格上修改的,须征得教务处同意并在教务处提供的电子表格上修改,自行修改的无效。

6、请各学院于4月28日前将修订好的人才培养方案及《广州大学本科生培养方案审定表》交教务处教研科。

其它要求遵照《广州大学制定2004本科人才培养综合计划指导意见》执行。

附件1:思想政治理论课开课学期安排、学时分配一览表

附件2:实验课程体系经论证可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名单

广州大学教务处

200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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