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未完成2006-2007学年第1学期网上教学评价的学生在综合测评中处理办法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州大学教学质量评价办法》(2006年3月修订)规定:“学生必须对自己所修的全部课程及所修课程的全部任课教师进行教学评价。未能按学校要求进行教学评价的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时未评价课程或未评价教师所任教课程的成绩以零分计。”教务处与各学院教务办已于本学期初对上学期网评结束时未评学生及未评课程的名单进行了筛选,现公布最终确定的名单(见附件)。请各学院教务办、学工办等有关部门在学生综合测评工作中严格按《广州大学教学质量评价办法》(2006年3月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06-07-1网评未完成评估学生名单及课程
教务处
二○○七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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