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教务处
广大教字[2007]10号
关于广州大学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解我校本学期教学及教学管理情况,学校定于第8~12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以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
二、检查内容
1、本学期教学工作的日常执行情况;
2、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学状况;
3、今年有毕业生的新专业教学状况的总结;
4、实验教学的落实情况。
三、检查程序
1、第8—10周,学院按照检查内容要求进行自查;
2、第11周,学校抽查。教务处组织专家到学院现场抽查;
3、第12周,公布检查结果。
四、检查要求
1、新专业教学状况的总结以教师、学生座谈会的形式进行;
2、请各学院于4月27日前将教师、学生座谈会时间、地点安排汇总表交教务处质量科;
3、请各学院于5月11日前提交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书面总结;教师、学生座谈会记录。
希望各学院结合学校正在开展的本科教学整改工作,认真组织好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教务处
二O0七年四月十六日
发送:各教学单位
广州大学教务处综合办公室 2007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