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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计划管理工作程序

1、新开实验课程

新开实验课程由系(教研室)提出申请(《广州大学新开实验课程申请表》、《学院新开实验课程申请一览表》可从“教务处”→“表格下载”栏中下载),经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列入人才培养方案。若需新添置仪器设备,申请人须将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至少提前1年报开课实验室。

2、更改实验课程

已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的实验课程必须按计划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按教学计划变更手续办理。

3、更改实验项目

如实验内容更新需更改实验项目,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由学院审批,于开课前一周把审批同意的《广州大学实验项目变更申请表》(表格可从“教务处”→“表格下载”栏中下载)送交开课实验室、教务处备案。

4、新开实验项目

对拟新开实验项目,要求实验教师进行试做,并填写《广州大学新开实验项目申请表(表格可从“教务处”→“表格下载”栏中下载)》,提供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试做记录和实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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