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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毕业前总补考工作的通知
2013-03-14 00:00   审核人:

各学院:

为了组织好2013年毕业前总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1、报名资格

(1)计划在2013年6月毕(结)业并已办理了2013学年第二学期注册手续的学生;

(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各年级在校学生。

2、报名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

3月25日前,学生向学院教务办提出参加毕业前总补考的申请。学院按要求填写好《广州大学2013年毕业前总补考学生登记表》(见附件1),各栏信息(如课程名称、班名、学时等)务必与我校正方系统数据保持一致。

(2)报送材料

3月28日前,学院教务办向教务处教务科报送《广州大学2013年毕业前总补考学生登记表》书面稿和电子稿。

(3)材料汇总

4月9日前,教务处完成材料汇总工作,并及时把数据反馈给学院校对。

(4)数据校对

4月12日,学院完成数据校对,确认之后,不可再更改。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第9-10周(4月22-5月3日)

其中公共课第9周补考(4月23-27日)

2、考务工作

公共课由教务处统筹,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专业课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3、登分

为了不影响毕业审核的正常进行,公共课成绩单送交时间应在2013年5月8日前。请公共课学院在补考成绩登分表上加盖公章,并做好签收登记。专业课成绩单交送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前。

2012年5月22日前,各学院教务办应完成补考成绩录入工作。

三、其它说明

1、实践性教学环节原则上不安排毕业前总补考,需要重做的学生,应编入下一年级跟班进行。

2、通识类选修课只要学分能达到毕业所在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即可,所以《生理与心理健康教育》、《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文献检索》、《大学语文》、《自然科学发展概要》等限制性选修课程不再安排补考。

3、每生可申请参加多门课程的毕业前总补考,但累计不能超过24学分。

4、在校期间,每生只有1次毕业前总补考机会。参加了本次毕业前总补考,2013年6月学校毕业审核(终审)时又选择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将取消在毕业前总补考中所取得的成绩。

附件:1、《广州大学2013年毕业前总补考学生登记表》

2、《毕业前总补考试卷头》

二O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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