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教务处
广大教字[2008]9号
关于开展我校名牌(特色)专业
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名牌专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使我校的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地方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本学期我校将开展第一批和第二批校级名牌(特色)专业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方式:
本次检查以学院自评为主,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材料核实。
二、工作要求:
希望各学院认真学习《广州大学名牌专业评估方案》,组织本学院的各个名牌(特色)专业认真填写《广州大学名牌(特色)专业中期检查表》,进行自我检查和总结,并做好学院自评工作。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第5-6周 学院自评。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本学院校级名牌(特色)的自评工作,并将本学院校级名牌(特色)专业建设总结和填写好的《广州大学名牌(特色)专业中期检查表》(各一式10份)于第7周周5(4月11日)之前送交教务处(联系人:刘玲 电话:39366140)。
第二阶段 第7-8周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按照《广州大学名牌专业评估方案》标准对各个专业所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检查工作。
教 务 处
二00八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