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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春季教材征订的通知
2007-11-20 00:00   审核人:

广州大学教务处

广大教字[2007]31号

关于2008年春季教材征订的通知

各学院(部):

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的排课工作已经开始。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学生开学的到书率,现开始2008年春季教材的征订工作。按照校领导办公会议的有关决议,我校教材的供应模式将进行改革,拟在全校全面推行学生自主购买教材。请各学院(部)根据《广州大学教材管理规程》等规定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教材选用原则

1、先进性和适用性原则。选用教材应与该门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相适应,同我校培养各层次人才的规格要求相匹配。各学院(部)、系要根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从现有教材版本中优先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十五”或“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特别是理工类、财经类、政法类专业)。

2、唯一性原则。坚持每一门课程只选用一种教材,以减轻学生负担。不允许征订学生辅导参考书。如因教学改革,确需辅助教材的(主要是指出版教材,不包括自编或翻印的习题、实验、课程设计等等),须由系(或教研室)提出申请,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定后报教材科。

二、教材选用程序

1、各系(教研室)的教师认真讨论,由系(教研室)统一确定所用教材,由课程负责人填写《广州大学选用教材审批表》(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经任课教师签名确认后报所在学院(部),由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定。

2、学院(部)负责教材工作的教务员按班级汇总并统计学生订数、教师订数和师生实际总订数,填写《广州大学选用教材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经学院主管院长审批签名,连同《审批表》、《汇总表》各一份报送到教材科复核。

3、使用的教材是自编讲义的,如: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课程设计指导书等,加印的请填写《广州大学自编教材预定表》(附件3);新编自编讲义要另外填写《广州大学编印教材审批表》(附件4),并签字盖章,交教材科、实践科审核备案。

三、具体要求与说明

1、原则上本季教材只订下学期开设课程所需的教材。

2、《审批表》要求以课程为单位填写,填表人认真填写《审批表》中各项内容,原则上不得缺项或漏项。为避免由于出版社缺货、不再印刷或新书未及时出版等原因而出现反馈困难的现象,本次选用教材时要求在《审批表》选择填写两种教材,由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定其中一种作为首选,另一种作为备选。

3、《汇总表》要求以班为单位填写,填表人将首选教材的各项信息输入EXCEL电子表格(宋体10号字)。表格中的课程名称、编码、班级名称必须同我校使用的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全称或简称一致。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教材科将予以拒收。

4、公共课、跨学院的专业基础课由任课单位另外列表填报。

5、经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讨论同意我校教师编写包销的教材,在《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同时要求学院出具说明。今后我校教师编写的自编教材由教师本人同大学书店联系教材发放事宜。

6、请各学院(部)认真把关,所选用教材要与课表对应,不要遗漏。审核所订教材是否发过

7、不同班级的同一门课如为同一教师任课,不能重复订购教师用教材;近三年来没有更换教材(版次)、任课教师的,不能再订购教师用教材;评估用教材不在此项订购。

8、为了保证教材按时到位,订购教材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请于11月30日前将《审批表》和《汇总表》的纸质表格各一份报送教材科,同时将《汇总表》电子文档在OA上发送至教材科汤志勇。负责教材工作的教务员要汇总为一个EXCEL文档,不能分为几个系几个文档上报。如果在11月30日之后课程取消或有其他变化,请及时通知教材科。

9、实行教材选用责任人制度。订数要准确(尤其是专业选修课的人数),因《审批表》和《汇总表》中的内容没填写或填写错误发生错订的,责任自负。选用的教材必须是上课要用的,如果出现订而不用、逾期不上报《审批表》和《汇总表》而导致下学期上课无教材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0、可进教务处网页——教学资源——教材资源——各出版社网页或有关教材网查阅有关信息。2008年春季教材征订目录(光盘压缩版)挂在“教务处网页——教学资源——教材资源”中,可自行下载安装。

联系人:汤志勇、梁林生,电话:39366258。

附件1:广州大学选用教材审批表

附件2:广州大学选用教材汇总表

附件3:广州大学自编教材预定表

附件4:广州大学编印教材审批表

以上表格可在“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中下载。

教务处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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